平昌縣人民政府 關于孫繼禹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發〔2023〕2號 各鎮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,平昌經濟開發區,縣政府各部門、直屬事業單位,有關單位: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: 任命 孫繼禹同志為縣花椒產業發展局局長(兼); 孫愛東同志為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; 陳寶敬同志為縣事業單位登記服務中心副主任; 鮮炯同志為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; 張洪帥同志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稽核師; 杜萬和同志為縣群眾接待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 胥椿梅同志為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(兼); 李志磊同志為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; 廖崇華同志為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; 蒲劍同志為平昌經濟開發區投資促進和企業服務中心主任; 謝秀容同志為同州街道辦事處副主任。 免去 楊超同志的縣花椒產業發展局局長職務; 馬華同志的縣信訪局副局長職務; 鮮炯同志的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局長職務; 張洪帥同志的縣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主任職務; 孟鴻同志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稽核師職務; 蘇文同志的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職務; 劉曉波同志的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職務; 杜繼東同志的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。 因機構撤銷,蒲劍同志原任職務自然免除。 特此通知。 平昌縣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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